事项序号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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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代上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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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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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1A级、2A、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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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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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符合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的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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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年8月5日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第八条 《河北省旅游景区管理若干办法》(冀旅字〔2012〕7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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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县(市、区)旅游局初审推荐申请报告、景区创建工作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旅游景区自检报告、景区宣传片、景观质量汇报PPT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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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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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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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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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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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对已通过现场评定的旅游景区,从景区相关创建申报材料受理之日起,20日内确定最终评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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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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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201号桥东区政府院内南楼2226房间 |
办理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5212010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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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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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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