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气象局
气象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04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施放气球资质证
服务对象
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企事业单位
受理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4、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71号)第376项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5年2月1日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第六条
申请材料
1、施放气球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4、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气象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700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http://www.xtsxzfw.gov.cn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
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