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57 |
||
发证层级 |
代上级发证 |
||
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
证照名称 |
公证机构执业证 |
||
服务对象 |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 |
||
受理条件 |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2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四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
||
申请材料 |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申请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二)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三)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五)开办资金证明; (六)办公场所证明;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办事流程图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 |
||
收费依据 |
/ |
||
办理时限 |
20日 |
||
办理单位 |
邢台市司法局公证工作指导处
|
办理地点 |
邢台市开元南路542号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2183609、2189397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 |
||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无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