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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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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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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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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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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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测绘成果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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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河北省土地登记细则》(冀国土资发〔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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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籍调查成果(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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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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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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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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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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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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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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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31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
办理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319-3218301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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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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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首次登记需公告15个工作日(不计在办理时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