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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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市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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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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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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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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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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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发布建设部令160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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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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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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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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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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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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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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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建设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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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 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280 0319-2686595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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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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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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