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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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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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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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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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从事建筑垃圾作业的消纳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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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具备国土、水务、环保、规划等行政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的文件; 2、核算建筑垃圾消纳量的相关资料和建筑垃圾现场分类消纳方案; 3、消纳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消纳场运营管理方案; 4、符合规定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以及排水、消防等设施的设置方案; 5、符合相关标准的出口道路硬化以及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的设置方案; 6、封场绿化、复垦或者平整设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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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2011)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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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提交书面申请; 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土地用途证明和布局图;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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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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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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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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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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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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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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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路552号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市场科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973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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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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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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