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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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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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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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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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从事建筑垃圾作业的企业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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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系统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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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2011)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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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书面申请2份; 与建筑垃圾运输车队签订的《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提供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勘察科相关资料; 提供建筑垃圾费交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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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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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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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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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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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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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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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路552号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市场科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973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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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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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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