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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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1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服务对象
从事建筑垃圾作业的企业或单位
受理条件
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系统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实施依据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2011)第8号
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2份;
与建筑垃圾运输车队签订的《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提供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勘察科相关资料;
提供建筑垃圾费交费凭证。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路552号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市场科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686973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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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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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