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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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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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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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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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从事建筑垃圾作业的运输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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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符合公安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有统一标识整洁,车身无破损现象,在驾驶室车顶安装“渣土运输”灯箱; 3、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系统并有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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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2011)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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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车辆行驶本和驾驶证复印件;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3、车辆照片5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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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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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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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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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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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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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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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路552号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市场科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973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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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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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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