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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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2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
服务对象
从事建筑垃圾作业的运输车辆
受理条件
1、符合公安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有统一标识整洁,车身无破损现象,在驾驶室车顶安装“渣土运输”灯箱;
3、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系统并有效使用;
实施依据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2011)第8号
申请材料
车辆行驶本和驾驶证复印件;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3、车辆照片5张。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路552号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市场科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686973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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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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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