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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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6
发证层级
市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个人
证照名称
超限运输证
服务对象
单位或个人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程序,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实施依据
《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务院令第593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第六条
申请材料
1、 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理由;
(2)行驶路线及时间;
(3)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
(4)补偿数额;
2、 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
3、 车货总体轮廓与轴载分布图;
4、身份证复印件;
5、货物的外形轮廓资料;
6、委托书;
7、承诺书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上午9:00-下午5:00
联系电话
0319-2686507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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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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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