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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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00
发证层级
市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服务对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
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包含的经营范围
实施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第二十五条
申请材料
1、新增《道路运输证》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GPS证明
4、承运人责任险
5、罐体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6、行车证、登记证书、购车发票
7、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及应急措
9、本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10、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11、车辆前后照片
12、经办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
邢台市中兴西大街387号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671178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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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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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