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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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市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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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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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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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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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包含的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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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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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新增《道路运输证》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GPS证明 4、承运人责任险 5、罐体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6、行车证、登记证书、购车发票 7、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及应急措 9、本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10、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11、车辆前后照片 12、经办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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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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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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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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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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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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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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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中兴西大街387号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71178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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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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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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