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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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04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服务对象
船舶所有人
受理条件
申请人申请;船舶经营人身份证明
实施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第四条
申请材料
申请书;船舶经营人身份证明;船物相适应证书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地方海事局
办理地点
邢台市地方海事局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675587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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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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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