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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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12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实施依据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邢职学〔2016〕40号)
申请材料
1.违纪学生陈述或申辩材料;2.证明材料;3.调查及综合报告;4.处分决定及本人对处分的意见;
办事流程图
违纪学生陈述和申辩→系讨论决定上报处理意见→学生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核→院长会议审核通过→行文→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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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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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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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552号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0319-2273104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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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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