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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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30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转学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符合转学要求的在校生
实施依据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申请材料
因病转学提供指定医院提供的检查证明,家有特殊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应证明;招生录检表复印件;转学申请表
办事流程图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核-报教育厅审批-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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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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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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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邢台医专学生工作处
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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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接待时间
每年1月份和7月份
联系电话
0319-2233360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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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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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