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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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科技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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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省科技奖励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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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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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科技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1.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2.有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3.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4.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前款第4项规定的奖励,只授予组织。在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中有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公民,可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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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5年12月31日修订)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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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3.应用证明;4.知识产权证明;5.申请材料模板河北省科技奖励推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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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受理-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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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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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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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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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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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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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511/2686712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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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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