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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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34
事项分类
科技创新
事项名称
省科技奖励推荐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
受理条件
科技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1.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2.有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3.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4.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前款第4项规定的奖励,只授予组织。在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中有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公民,可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实施依据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5年12月31日修订)第三十条
申请材料
1.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3.应用证明;4.知识产权证明;5.申请材料模板河北省科技奖励推荐书。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核-上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511/2686712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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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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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