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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79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服务对象
持有驾驶证的公民
受理条件
属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的驾驶证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五十七条
申请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份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业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事流程图
受理→制证→归档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我省物价财政的交通系统车辆管理部门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车管所、达活泉服务站
受理地点
邢台市龙泉大街308号、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南门东行50米
受理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
0319-3278268
网上办理地址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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