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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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96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全市性社会团体有关事项备案
服务对象
全市性社会团体
受理条件
无违纪违法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实施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02月06日《根据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申请材料
1.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2.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3.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和会员名单;4.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5.社会团体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6.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住所、设立程序、开展活动情况等。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核——留存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守敬北路518号邢台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受理接待时间
上午9:00—上午12:00下午1:30—下午5:30(冬季)下午2:30—下午5:30(夏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319-2136807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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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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