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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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政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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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遗嘱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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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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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4.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内可受理的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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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遗嘱公证细则》司法部令第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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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立遗嘱人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4.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凭证;5.受益人信息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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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申请人申请—受理—告知并制作询问笔录-调查核实-审批-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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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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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遗嘱公证,每件收费300元。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60元。3.清点遗产,每件收费300-600元。4.保管遗产,双方协商。5.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200-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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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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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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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河北省邢台市守敬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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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开元南路542号 |
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15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189261/2207441/2189390/2189297/2189650/2207466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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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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