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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32
事项分类
社会保障
事项名称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办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市本级参保职工
实施依据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行政字〔2000〕94号)
申请材料
《参加社会保险(医疗)职工增减变化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办事流程图
单位参保人员持《参加社会保险(医疗)职工增减变化表》、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单位参保人员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理
受理单位
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证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夏天: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天: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3690211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单位参保人员需在邢台市市本级参保缴费满一个月之后办理邢台市医疗保险证;灵活就业人员需在邢台市市本级参保缴费满三个月之后办理邢台市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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