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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42
事项分类
社会保障
事项名称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人员住院办理
服务对象
参加邢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受理条件
市本级参保职工
实施依据
1.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统程的通知〔2013〕153号第二条城镇基本医疗费用的备案、申报及审核结算流程第二款统筹区外住院;2.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邢市医保〔2013〕62号。
申请材料
转院表(一式三份)及诊断证明(原件)建设转院意见
办事流程图
转出前持申请材料前来备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备案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受理单位
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7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夏天: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天: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3690215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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