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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45
事项分类
社会保障
事项名称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办理
服务对象
参加邢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受理条件
市本级参保职工
实施依据
1.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2.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市级统筹区内住院网上备案的通知第五条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实行纸质住院备案和网上住院相结合。
申请材料
1.本地住院表(一式两份);2.入院记录(全套病历);3.单位证明信(无第三方责任人、无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由居委会派出所等出证明(无第三方责任人),盖人事代理公章。
办事流程图
本地医院医保科集中报送→申请材料经医管科审核无误→网上审批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7个月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7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夏天: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天: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3690215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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