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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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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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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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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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发生与工作直接或间接相联系的事故造成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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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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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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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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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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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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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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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6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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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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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10号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3690853 |
网上办理地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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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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