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57 |
||
事项分类 |
社会保障 |
||
事项名称 |
市本级参保人员在职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申领 |
||
服务对象 |
参保企业或档案管理机构 |
||
受理条件 |
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死亡人员 |
||
实施依据 |
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03号);2.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6号)。
|
||
申请材料 |
1.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核表;2.在职职工个人档案。 |
||
办事流程图 |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收费标准 |
/ |
||
收费依据 |
/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
受理单位 |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
受理地点 |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他季节: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3690255 |
网上办理地址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