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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61
事项分类
劳动就业
事项名称
个人求职登记
服务对象
所有求职人员
受理条件
有求职意愿的人员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9月28日
申请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办事流程图
带齐申请材料→市人才交流中心一层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求职登记,填写《个人求职登记信息表》→工作人员核验相关证件后,留复印件存档→将求职人员信息输入信息库,接受用人单位查询选聘→定期将求职者信息向招聘企业推送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受理单位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136018
网上办理地址
求职者也可登录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注册个人会员,办理求职登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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