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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62
事项分类
劳动就业
事项名称
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服务对象
社会各层次失业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
受理条件
无论学历高低、有无经验,只要不挑不拣,有强烈的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求职人员,都可办理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9月28日
申请材料
个人简历、个人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等)
办事流程图
求职者带齐申请材料→市人才交流中心一层服务大厅17号窗口登记信息,录入人才库,筛选合适岗位→工作人员把求职者基本情况向筛选单位推荐介绍,推动供需双方达成初步用工意向→在初步确定就业意向后,工作人员先期对求职者进行简单的就业指导培训,之后进行统一面试、派遣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受理单位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17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135926
网上办理地址
求职者也可微信“邢台人才”“W-XTHR”和登录72小时就业网(www.72-job.com),注册个人会员,办理个人求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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