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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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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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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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各层次失业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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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无论学历高低、有无经验,只要不挑不拣,有强烈的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求职人员,都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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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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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个人简历、个人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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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求职者带齐申请材料→市人才交流中心一层服务大厅17号窗口登记信息,录入人才库,筛选合适岗位→工作人员把求职者基本情况向筛选单位推荐介绍,推动供需双方达成初步用工意向→在初步确定就业意向后,工作人员先期对求职者进行简单的就业指导培训,之后进行统一面试、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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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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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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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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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日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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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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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17号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135926 |
网上办理地址 |
求职者也可微信“邢台人才”“W-XTHR”和登录72小时就业网(www.72-job.com),注册个人会员,办理个人求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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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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