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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63
事项分类
劳动就业
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服务对象
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受理条件
符合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在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实施依据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2009〕19号)
申请材料
1.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3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5.二寸照片3张;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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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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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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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受理
受理单位
邢台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2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3690399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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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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