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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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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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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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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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央属、省属驻邢企业、市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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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部长令第9号);2.《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07年省人大公告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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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企业工资集体协议;2.要约书;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决议;4.审查意见书;5.工资协议涉及到的企业工资管理制度等;6.有变更事项时申报补充协议;7.协议履行情况备案表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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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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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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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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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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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承办人自收到企业工资协议文本和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科长审批后,通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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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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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关系科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联系电话 |
0319-3690137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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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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