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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72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审核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条件
市属所有企业及有劳动用工的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依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2.《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126号)。
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用工备案数据。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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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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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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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承办人自收到用人单位网上用工备案数据后15日内审核办理
受理单位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关系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
0319-3690137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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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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