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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280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职称评定
服务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人员
受理条件
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工作满一年,专科毕业生须参加工作满三年的存档人员
实施依据
河北省职称评定相关文件
申请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业绩材料
办事流程图
带齐申请材料→市人才一层综合大厅办理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带齐申请材料的当日办结
受理单位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八一大街138号人才交流中心一层综合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131475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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