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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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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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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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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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测绘成果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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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第一百三十六条、一百三十九条、《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二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登记细则》(冀国土资发〔2014〕18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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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委托的,再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原件1份)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1份)6.土地价款及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7.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1份)8.土地交付(复印件1份)书9.相关其他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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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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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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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纯土地类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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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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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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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受理地点 |
泉北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综合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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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接待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夏) |
联系电话 |
0319-3218301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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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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