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国土局
国土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04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前权属调查业务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实施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部令第63号)第三十四条
申请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使用权出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原件);2.建设用地批准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原件)3.地块移交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原件)4.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原件)5.宗地平面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地点
泉北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综合楼二层
受理接待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夏)
联系电话
0319-3218301
网上办理地址
/
备注
/
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