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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2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省管以外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制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条件
提供调定价依据及申请
实施依据
(1)河北省物价局印发《河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04〕19号)第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5〕143号)
申请材料
提供调定价所需成本资料
办事流程图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成本监审,制定价格方案,召开价格听证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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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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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受理单位
市发改委(物价)收费管理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999号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319-2601968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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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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