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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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36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依职权更正登记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实施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八十一条
申请材料
1.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1份);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书面文件和送达凭证(原件1份);3.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4.公告(网站打印版);5.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地点
泉北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综合楼二层
受理接待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夏)
联系电话
0319-3218301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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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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