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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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55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条件
属于本级发证权限、资料齐全
实施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发布)第五条《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申请材料
1.报告;2.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3.矿区范围批准文件或调整说明。
办事流程图
申报--受理--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50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测绘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769号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测绘中心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0319-2589768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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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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