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环保局
环保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72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编制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报告
实施依据
《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冀环办〔2015〕268号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2.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3.项目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意见;4.项目验收意见和项目监测报告
办事流程图
企业提供资料—熟悉资料、踏勘现场—报告编写—专家评审会—报告修改—正式装订—存档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收费依据
冀价经费字〔2002〕8号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受理地点
邢台市五中街60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8:30-11:30,14:30-17:30 冬季: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029673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