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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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73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报告
实施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申请材料
项目环评报告
办事流程图
企业提供资料—熟悉资料、踏勘现场—报告编写—专家评审会—报告修改—正式装订—存档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收费依据
冀价经费字〔2002〕8号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受理地点
邢台市五中街60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8:30-11:30,14:30-17:30 冬季: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029673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