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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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74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报告
实施依据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13〕12号;《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冀政〔2005〕101号
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说明;2.企业环保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通讯录;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外部单位联络表和企业应急保障设备设施
办事流程图
企业提供资料—熟悉资料、踏勘现场—报告编写—专家评审会—报告修改—正式装订—存档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收费依据
冀价经费字〔2002〕8号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受理地点
邢台市五中街60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8:30-11:30,14:30-17:30 冬季: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029673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