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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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78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申请人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常使用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2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3.最高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2.与申请事项与申请人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常使用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企业资质证明等)
办事流程图
申请—受理登记—局领导分件—主办科室办理(法制审查)—涉密审查—局领导签批—印发送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科(信访办)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88号,邢台市城乡规划局612室
受理接待时间
正常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61066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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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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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