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396 |
||
事项分类 |
其他 |
||
事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统一托管 |
||
服务对象 |
投标企业 |
||
受理条件 |
具有投标人资格的企业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收取和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411号);邢台市建设局、邢台市监察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联〔2008〕5号)第一条
|
||
申请材料 |
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缴款凭证 |
||
办事流程图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审查→开据保证金统一托管凭据(即办)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 |
||
收费依据 |
/ |
||
办理时限 |
即办 |
||
受理单位 |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受理地点 |
邢台市中兴西大街459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21119 |
网上办理地址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