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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397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
服务对象
建筑领域农民工
受理条件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前
实施依据
河北省住建厅人社厅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4〕1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4号)
申请材料
工程施工许可办理前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1.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存复印件);2.施工合同(审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民工工资发放:1.工资发放表;2.银行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意见函。
办事流程图
缴存:审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即办)→给银行出具开设预储金账户通知单;发放:审查企业及银行提交申请材料(即办)→给银行出具工资发放意见。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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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即办
受理单位
邢台市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791号农民工之家
受理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桥西片区工程:0319-2672628桥东片区工程:0319-3175735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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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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