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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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06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组织申报预拌砂浆、预伴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标识
服务对象
建材企业
受理条件
1.参评企业产品分预伴砂浆和预伴混凝土两类。2.参评企业产品应满足《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中控制的基本要求;企业自评的评分项和加分项结果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实施依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冀建材函〔2016〕2号)
申请材料
推荐企业汇总表
办事流程图
接收文件-登记-通知相关企业-汇总上报省厅材料装备处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受理单位
邢台市建设局工程科
受理地点
桥西区八一大街236号建设局工程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629137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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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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