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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07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建筑材料、地基基础、结构工程、节能检测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符合检测要求委托和样品检测
实施依据
《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八章建筑中介服务
申请材料
委托、符合检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检测
办事流程图
签订合同→填写委托单→提供样品→出具检测报告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与客户双方协商
收费依据
参照执行河北省建设厅冀建建〔2002〕106号文件规定《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按试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
受理单位
邢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东区丰仓街12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3168852
网上办理地址
www.xtjczx.com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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