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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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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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核名回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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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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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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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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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一、出资人为自然人1.工商行政管理局征求意见函;2.出资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二、出资人为有限责任公司1.工商行政管理局征求意见函;2.公司营业执照与章程(原件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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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建设单位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批—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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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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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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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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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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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建设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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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上午9:00—下午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280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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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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