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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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18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核名回复函
服务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实施依据
《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第八条
申请材料
一、出资人为自然人1.工商行政管理局征求意见函;2.出资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二、出资人为有限责任公司1.工商行政管理局征求意见函;2.公司营业执照与章程(原件与复印件)
办事流程图
建设单位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批—出函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即办
受理单位
邢台市建设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280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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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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