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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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2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中小学生学籍注册登记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学籍。
实施依据
1.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条;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3.《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教基〔2014〕38号)。
申请材料
中小学生学籍注册登记表;学生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及其有关证明材料;3.入学通知书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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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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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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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555号邢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35803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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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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