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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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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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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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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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日内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15日内持相关证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于每年6月、12月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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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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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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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直接到开发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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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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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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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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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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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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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236号邢台市建设局开发办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27336 |
网上办理地址 |
http://www.xtjs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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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