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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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70
事项分类
交通运输
事项名称
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
服务对象
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条第一款;《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第十条
申请材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办事流程图
编制单位申请→组织预审会议→出具预审意见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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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统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紫金泉街29号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统计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139560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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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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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