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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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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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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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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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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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条第一款;《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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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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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编制单位申请→组织预审会议→出具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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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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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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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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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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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统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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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紫金泉街29号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统计科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139560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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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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