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72
事项分类
交通运输
事项名称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缴纳
服务对象
建设单位(业主)
受理条件
符合交通建设基本程序的建设项目
实施依据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第4号
申请材料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批准单位、文号);2.建设项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3.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4.《施工合同》副本,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装备和试验室人员清单,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体系(框图)的建设情况;5.《监理合同》副本,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试验室的装备和试验室人员清单,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资质情况。
办事流程图
监督申请-竣(交)工验收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第二项(建设项目管理费)第六条(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规定
收费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办理时限
项目竣(交)工验收并进入试运营后一个月内
受理单位
邢台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196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8328010
网上办理地址
www.xtglzjz.com
备注
/
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