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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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487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畜牧技术推广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第二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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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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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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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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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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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邢台市畜牧站
受理地点
邢台市新华南路218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
0319-3163116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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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
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