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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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592
事项分类
文化体育
事项名称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条件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3月25日颁布施行)第十一条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其中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实施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3月25日颁布施行)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表》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核—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即办
受理单位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受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5890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