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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01
事项分类
医疗卫生
事项名称
出具死亡证明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在本院死亡
实施依据
1.《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修订通过)第二十一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三十二条;3.《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
申请材料
1.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2.临床医生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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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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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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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附件2
受理接待时间
附件2
联系电话
附件2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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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办理人员为患者家属及相关人员;2.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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