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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11
事项分类
医疗卫生
事项名称
出具疾病诊断意见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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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1.《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申请材料
1.门诊患者就诊病历;2.住院患者出院记录;3.诊断证明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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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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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附件11
受理接待时间
附件11
联系电话
附件11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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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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